国家药监局自2021年10月起,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化妆品标签标注、功效宣称监管,查处了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
相关案件具体违规情形不仅涉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化妆品监管法规,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今天广东康信标准技术研究院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三起化妆品品牌因虚假违法广告被罚的经典案例吧。
一、广州市XX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化妆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店发布“XX春美白精华液”特殊用途化妆品广告,宣称“唤醒紧致弹润7天逆转肌龄”、“8秒渗透1滴换肤”、“5%高浓度玻尿酸原液”、“72小时天然保湿因子”等产品功效内容,涉及的实验数据和科研资料均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化妆品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0000元。
二、广东X梦化妆品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违法化妆品广告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霸X(广州)有限公司为销售的化妆品发布虚假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微信小程序上销售的产品:1、XXX红润焕采滢亮礼盒(100g红润焕采洁面乳+110ml红润焕采养颜调理水+100ml红润焕采养颜凝乳+30ml红润焕采养颜调理水(赠品)+7g红润焕采养颜菁华霜(赠品))宣传页面标示有“肌肤红润透白”、“告别黄脸婆”、“赶走黄气”、“红润透白”、“黑色素沉淀,斑点越来越多”、“皮肤白皙”、“雀斑、色斑、黄气、暗沉”、“改善暗黄”、“调理白皙”、“…要亮白”等功能宣传用语;2、红润焕采洁面乳(净含量100g)宣传页面标示有“美肤嫩白…”、“亮肤白皙”、“改善暗黄”、“击退脸部暗黄”等功能宣传用语;3、霸X抑菌洗手液(金银花滋润型+生姜清爽型,净含量500g)宣传页面标示有“有效杀菌99%”、“高效杀菌…”等用语;4、丽涛除菌去渍2合1洗衣液(净含量2KG)宣传页面标示有“有效杀死99%细菌”等用语。
经查证,当事人销售的XXX红润焕采滢亮礼盒和红润焕采洁面乳并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属于普通化妆品,不具有其所宣称的功能。当事人销售的霸X抑菌洗手液和丽X除菌去渍2合1洗衣液检测报告并没有杀菌方面的检测项目,不具有其所宣称的功能。
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信息属于虚假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欺骗、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化妆品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550000元。
处罚依据
发布虚假广告,构成违反《广告法》的,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除了电商平台、社媒平台的广告宣传外,微信公众号的相关广告信息也成为了监管部门检查的重点。因此,无论是化妆品企业还是广告公司,都应该更加注重广告宣传规范,合法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