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9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内容显示,因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804盒,汕头一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款2.5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头**化妆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营业执照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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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妆罚〔2023〕4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
违法事实
当事人2022年12月16日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804盒(含打样生产4盒),销售价5元/盒,货值金额合计4020元;召回215盒,退货价格5元/盒,退货金额合计1075元;违法所得2945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产品、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召回的“KissBeauty甜心日记腮红高光修容粉(蜜恋慕斯)”(批号:KB20221216)215盒;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945元;
3.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万柒仟玖佰肆拾伍元(¥27945元)。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2945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8月18日
处罚有效期
3年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