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中国美学本土话语;科学化美学;认知论路径;认知神经美学
一、传统美学的困局和科学化美学的破围之路
自柏拉图提出“美本身”问题后,世界范围内的美学研究一直依循着柏拉图这一本体论美学路径,以“美本质”和“美是什么”命题为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和核心问题。可惜的是,这一路径困难重重,一直无法取得有效成果。至20世纪初期,西方分析主义哲学美学兴起,对这一命题的合理性质疑,使人们普遍意识到这一研究有落入陷阱的危险,因此几乎无人再敢触碰这一命题。该命题被悬置起来,美学本体论路径的研究基本上已经中止。
20世纪中叶,西方提出“审美态度理论”,认为只要人以审美的态度去看待对象事物,该对象事物就可以成为美的。这一理论是在传统主观论“美感决定美”的基础上,把主观方面的决定性因素由美感本身进一步深化为主体的审美态度,但问题仍然是:审美态度从何而来、怎样形成?该理论的代表性人物罗曼·英加登(RomanIngarden)认为,对象事物中有某种基本特质,“正是这种基本特质在我们身上唤起一种特殊情绪,我们姑且称它为预备情绪,因为正是这一种情绪引出了审美经验的过程本身”1。不过,事物中这种能够引起审美“预备情绪”的“基本性质”,不就可以认为是事物中客观的“美本质”或“美属性”吗?它是什么?依然无法得出可靠答案。最终,“审美态度理论”同“主观论”一样,貌似不同于客观本体论,但其实仍然是行进在本体论的路径上,没能摆脱困局。
此后即自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美学界既没能证实或证伪“美是什么”命题,也没有提出取代该命题的新命题,在美学基本原理方面鲜有重大理论建树,只有类似于“身体美学”之类审美应用性的理论主张。
在我国,古代文论中没有提出过与西方美学相类似的美学问题,因此在近代接触西方美学问题时,只能跟随西方美学的脚步行进。在西方已经放弃了“美本质”研究之后,我国仍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热烈地进行过“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的论争。改革开放后,包括分析主义美学在内的西方美学思想被大量引入国内,但由于分析主义美学的不彻底和传统本体论美学观念的根深蒂固,仍有一些学者坚持进行“美本质”问题研究。当然,像西方美学的情形一样,这一研究也无法取得可靠成果。
为什么如此?这不是因为美学研究者的努力不够,而是因为研究路径不合理。提出“美本质”和“美是什么”命题的意义在于解释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审美现象,回答“美的事物从何而来”之类的问题。柏拉图认为,“一切美的事物之所以美乃是因为拥有美”2,即以为,美的事物中含有美的属性或美的本质,正是这一性质使事物成为美的,但其实这一论点的提出是臆想的,出自对日常生活经验的错觉。
人在生活中产生的感觉有些是与生理器官直接相关的,如甜的感觉、亮的感觉;有些则不与生理器官直接相关,如欣慰的感觉、恼怒的感觉。前者带有自然性,是体验式的;后者带有观念性,是评价式的。同生理器官直接相关的体验性感觉的直接对象是自然物,具有某种自然的属性。例如,甜的感觉来自味蕾与糖分的对应性关系,亮的感觉来自视神经与光线的对应性关系。对这样的自然物,我们的确可以说,人的感觉由对象事物中的某种属性所引起。例如,甘蔗之所以是甜的,乃是因为其含有糖分。但是,对于观念性的评价式感觉来说,就不存在这种直接对应的关系。我们不能说引发欣慰感的事物中存有欣慰属性,人存有可感觉到欣慰的感觉器官。美感属于观念性的评价式感觉,不能把它与生理性感觉等同视之。本体论美学恰恰是把生理性感觉同观念性感觉相混同,冀图像对待生理性感觉的对象那样找到引发美感的“美本质”,这在根本上就是违背事实的。
1999年,中国学者发表了提出“认知美学”概念的论文5,同年,英国学者出版了提出“神经美学”概念的专著6。由此,中西方近乎同时地开始了现代的科学化美学研究,并且都呈现旺盛发展之势。中国美学以此为契机,一改以往本体论美学在西方后面跟随的被动局面,开启了与西方齐头并进的自主发展之路。
中国的认知神经美学不是要从对象事物中找到“美本质”,而是要发现人是怎样在对事物的认知中形成美感的。实践证明,“美本身”“美本质”不是生活中的切实存在,生活中被人们称为“美”的,其实是指“美的事物”或“审美价值”及“真善美”范畴,因此,生活中的“美”字是“美的事物”等的代名词。本体论美学把生活中的代名词变成了理论研究中的名词,继而从这个虚空的名词出发,试图寻找到生活中真实存在的“美本质”,这在逻辑上就是不合理的,当然不可能有任何可靠结果。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是美的事物,是美感。“美是什么”命题被否定之后,“美的事物从何而来”“美感怎样形成”之类的问题依然存在,应该成为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相对于本体论路径来说,这一研究可称为认知论路径。
其实,美学史上最早提出认知论路径的当属康德。康德在其名著《判断力批判》中,同样不是从对象事物中寻找美的性状,而是在探讨人的心灵能力时发现人具有“ästhetischen判断力”,正是依靠这种能力,人才能在与对象事物结成主客体之间的ästhetischen判断关系时,由对对象事物的鉴赏评判而形成无利害关切的愉快感(美感),而“这样一种愉悦的对象就叫做美的”10。可见,在康德的阐述中,对象事物之所以是美的,不是因为其中含有“美本质”或任何美的属性,而是因为人在特定条件下将其叫做“美的”。对象事物本是一般的自然存在物,无所谓美不美。当它与主体结成ästhetischen判断关系时,才可在主体处于ästhetischen判断的状态下引发主体的美感。当然,能够与主体结成ästhetischen判断关系的对象事物是需要具有一定属性的,但这种属性只是一般的自然属性或社会属性,不是美的事物所专有的属性。
尽管康德关于审美活动的阐述非常深刻、准确,但由于康德的概念和阐述非常独特,与现实生活中人们常用的概念和状态有相当大的隔阂,因此在很长时间内并没有被学界所充分理解和接受,致使康德在美学基本原理方面的建树没能产生应有的效用。这里的问题特别表现在对“ästhetischen判断”这一概念的理解上。对于这一概念,学界一般理解为“审美判断”或“感性判断”。这两种理解都将使康德的阐述出现不可调和的自相矛盾,影响了对康德整体阐述的把握。在了解了认知神经科学的相关知识之后,我们才可以认识到,康德的这一概念其实应该理解为“内隐感性判断”,康德《判断力批判》这部经典著作的核心是阐述人类心灵中的内隐认知能力。内隐认知现象和能力是近几十年来才被认知神经科学加以清晰揭示,指人的大脑可在无意识状态下自动地进行认知加工活动,它不同于人的自觉的、有意识的、可觉察到的认知活动,是在大脑中隐蔽地进行的,是人的意识活动的重要方式,也是人的整体认知能力的组成部分。康德发现,正是在这种心灵能力的活动中,人才能对某些适当的对象事物形成无利害兴趣的愉快(即美感)。可以说,康德是美学认知论路径的先驱。
现代认知论路径上的认知神经美学以现代认知神经科学为可靠根据和坚实基础,是康德美学路径的延续和深化,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审美的自然根基:一般认知模块和认知方式
事物与人结成审美关系,主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与人的感官结成知觉关系。所有自然事物都是外形与内质的统一体,其外形不能脱离事物本身而独立存在。能意识到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这是大脑抽象功能的结果。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生物对外在环境及对象事物的感知是通过各专门器官抽象地分别接受事物各个方面的特类信息,并以电信号的方式传送到神经中枢进行加工、保存的。生物的抽象能力是不断进化发展的,人类的大脑则是其最高发展形态,而人类也只是在进入人类学意义上的“现代人类”时期(即文明时期)才达到完全抽象思维的程度,能够从事物中彻底地抽象出其外在表现形式,从而如恩格斯所说形成“形的概念”11。只有具备了这种完全抽象思维能力,才能对事物的外形加以相对独立的观照并形成审美。不具备完全抽象思维能力的早期人类所创造出的早期艺术(如原始社会时期的洞穴壁画)都出自巫术等实用性活动,是所谓“艺术前的艺术”,不具备审美的功能和性质,表明此时的人类还不会审美。因此,高度的抽象思维能力是审美发生的决定性条件。
人对事物加以认识,主要是为了获得对象事物相应于机体生存需要的有关信息,但人凭借感官只能知觉到事物的外形,看不到事物的内质和价值。不过,人能在感知到对象事物外形的同时,从切身经验中认识到事物的内质和价值。例如,人在经验中看到牛羊的行为之后,就知道具有这种外形的东西于人有利。于是,人就这样在实践经验中把事物的外形同其内质及功用价值联系起来并形成相应情感。
出于抽象的功能,大脑神经系统对所接收到的各种信息是分解传递、分别加工、分类存放的,各个信息类别都可形成专门的投射反应区,构成对人来说具有生物学意义的神经中枢。就上述与审美关联最为紧密的过程来说,有三个非常重要的神经中枢。一是知觉中枢。知觉是人接触、把握外在信息的最初方式。例如,视知觉就是大脑一系列活动的结果,从视网膜中具有功能差异的神经元开始,分解式地形成特异性的感受反应,经由换能编码,在脑中逐级传递、逐级加工后再重新组合,最终形成完整的视像。事物形式被人所知觉时,会在知觉中留有与形式表现相对应的神经反应痕迹,这种痕迹达到一定强度而被记忆时,就形成较稳定的形式知觉模式。加工并保存这方面信息的神经结构就构成了形式知觉中枢。在形式知觉模式和形式知觉中枢已经建立的条件下,一旦知觉到与此相契合的事物及其形状,就能快速加以识别,表现出知觉的直觉性。二是意义中枢。人从自身需要出发,可以在经验中认识到事物的价值、意义。人类不仅有进化过程中的自然性需要,还有社会性、精神性需要。与此两类需要相关,事物可以呈现出自然性的意义和社会性的意义。大脑的认知神经系统会以专门的部位对意义信息进行加工和单独存放,构成相对独立的意义加工中枢。三是情感中枢。人的一切活动、行为都有对应的情感相伴随。所谓情感,是生命体从生存目的出发,对各方面信息加以评估而产生的反应性体验。脑中主司情感系统的神经结构就构成情感反应中枢。情感本来是直接地同事物内质及其功用价值相关联的,同事物外形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由于事物外形同事物内质有直接的联系,从而经过事物内质的中介,情感也可以间接地同事物形式建立起联系。这是审美发生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对同一个对象事物加以认知时,上述三个神经中枢可以近乎同时地被依次激活,即对事物外形的知觉、对事物内在价值意义的领悟和相关的情感反应是几乎同时发生的,于是被大脑整合为同一个事件,在结构和功能上形成了“知觉中枢+意义中枢+情感中枢”的神经反应连接链。这一神经链的专有性和相对稳定性,使之成为认知结构中特定的“认知模块”。例如,在关于牛羊的经验中,这种神经连接链就具体表现为牛羊认知模块。以这种认知模块为工具的认知是一般性的认知方式,是人的一般性认知活动所通用的。
认知模块中的这几个组成中枢在脑的生理解剖结构中是分离存在的,之所以能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功能性结构,是由大脑的工作方式所决定的。认知神经科学研究在实验中发现了大脑不同区域神经元之间的“同步振荡”现象:应用脑电图记录较直接地观察到,在完成认知任务时,人脑内不同脑区之间产生40赫兹左右的同步振荡,其间相位差不超过1毫秒;这时,大脑皮层神经元处于高度兴奋状态,这种高度的兴奋一般持续几百毫秒,这一时间间隔接近于人类的心理时间尺度(即对一事物认知和持续知觉时间),而且这一同步状态只在由同一对象刺激引起的细胞反应间才明显出现;对神经元间的同步振荡的功能意义,科学家们提出了一些假说,认为它可能是大脑特有的一种机制,可以将一个对象分离表达在不同脑区的特征组装起来;这种组装极为灵活而不致引起组合爆炸,即神经元可以通过暂时组合,使其兴奋模式灵活地表达大量的事件而又不引起组合间的混淆12。
关于某一物体的认知模块建立之后,就在人与对象事物之间形成了深层的、内隐的主客体关系,即内隐地建立了二者相关联的通道。以后再知觉到与认知模块相匹配的对象事物,就可在瞬间激活认知模块,既能即时地加以识别,又能即时意识到其价值和意义。因此,认知模块的建立可以使人的认知更加迅速、更加准确,也可以节约大脑资源,使大脑的工作更加经济。作为大脑认知神经系统中的一种结构,认知模块是由后天经验形成的,因此是暂时神经联系,是一种“软结构”,具有变动性、发展性,不能遗传。
认知模块的存在可通过实验和经验加以证明。例如,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实验可以成功地把声音、光线等外在形式同动物自然的生理反应及情感反应相对稳定地联系起来。汉语俗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符合认知的机理,即当人被蛇咬伤之后,会领悟到蛇的危害性,对蛇产生恐惧感,并对蛇的外形产生深刻的形式知觉痕迹,由此形成关于蛇的认知模块,这种认知模块以恐惧性情感为终端。井绳的外形同蛇的外形非常相像,于是被类化到关于蛇的认知模块之中。由于这种认知关联,原本于人无害的井绳也能引发人的恐惧性情感。
三、审美的内在机理:审美认知模块和认知方式
认知模块是人类认知活动所需要的一般结构,依此而形成的认知活动是一般性的认知方式。在这一认知方式中形成的是一般的快感,不是美感。美感和审美活动的形成需要新型的认知方式。
审美活动具有不同于一般认知活动的特点,即如康德所说,“要说这个对象是美的,并且证明我有鉴赏,这取决于我从我心中的这个表象本身得出什么,而不取决于我在其中依赖于该对象的实存的东西”13。康德所说的“表象”,大致相当于人知觉中的事物形象、形式。如果在人的知觉中这一表象同对象事物的实存相关联,那就是同对象的实用利害价值相关联,属于一般的认知方式。要进入审美,就要由一般认知方式向审美认知方式转化,由一般认知模块向审美认知模块转化,这是审美活动最重要、最核心的机制。
调控这一转化的客观可能性来自人类认知神经系统中的“评估和控制系统”。这一系统完全是为适应生存的利害性需要而形成的,以生存利害性为评估和控制标准,对所有传入信息进行评估,按其重要程度分别处理;机体对生存状态加以评价所产生的结果及其感受体验就是情感反应。在大脑高级部位发生的认知活动可以支配大脑低级部位的情绪中枢,形成受到认知和观念影响的情感反应。这种高级认知活动的出现及同情感状态的连接,使得人的所有情感体验都以机体状态和认知状态为基础。其中,机体状态是人类产生行为和动机的自然根据,认知状态则主要是精神性的、社会人文性的,是社会性行为、动机的具体决定因素,也是情感态度和情感体验性质得以形成的重要方式。
评估控制系统及其机能既是先天的,又是后天发展的动态结构,可以随经验而改变评估标准和监控目标14。任何一种生物都把生存放在第一重要的地位,凡是对生存有利的因素都会引起良好的感觉,即肯定性情感体验,反之则引起否定性情感。例如,人体在缺乏水分或营养时,由于处于生理的不平衡状态,对这种状态的感觉就是饥渴。缺乏水分和营养对人的生存不利,因而饥渴感会引发难受、痛苦等否定性情感。补充适当的水分和食物后,机体恢复到平衡状态,由于有利于生存,于是形成舒适等肯定性情感。生存的重要性使得动物及人类必定首先是以生存为核心进化出认知能力及相应的认知方式。因此,人在生存需要比较强烈而急切时,自然地会形成利害性注意,专注于同生存需要相关的信息,意义中枢被高度激活,形成与利害性注意相关的意识活动。由于此时的情感来自对利害性价值的感受或领悟,所以这种认知方式所形成的情感是利害性的。
如果人的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例如,当实现温饱时,机体的各项生理指标达到平衡状态,环境安全,没有危险。同时,在社会理想、政治目标等精神方面的利害性需求也不明显而强烈,则此时的生命机体处于无急切利害需求状态,可以不专注于外界的利害性信息,只保留对危险的一般性警惕。此时,与生存需要相关的信息相对不重要,而另外的一些信息(如具有新奇性、发展性的信息)则相对重要起来。这时,在当下不具有重要意义的生存性信息就被屏蔽在注意之外,不能进入可觉知的意识活动之中,而非生存性信息则被注意并进入可觉知的意识活动之中。
出于评估控制系统的功能,如果在审美认知的过程中突然出现了高强度的利害性事件或信息,大脑就会引起警觉性注意而使该信息的意义增强,使其进入有觉知的意识之中,使机体转入利害状态,形成利害性注意,中断审美认知活动。于是,审美认知模块及审美认知方式即时转化为一般认知模块和一般认知方式。例如,关在笼子中的老虎是可观赏的对象,人们可以用审美的认知方式与笼子中的老虎结成审美的主客体关系。这时,人们可以意识到笼子中的老虎不会对自己产生伤害,意义中枢不需要较高兴奋度地工作,因此处于低水平层面,不在有意识层面中活跃。但是,如果笼子的门突然打开了,老虎扑向观赏者,评估控制系统会立即意识到危险,即时启动意义中枢,使利害性意识活动进入有意识工作层面,审美活动即时中止。
同样是在评估控制系统的机理之下,为什么人有时能进行审美,有时不能?或者说,人是怎样进入审美状态中的?这里,由一般认知方式向审美认知方式转化的决定性因素是个体的机体状态。如果机体处于利害性状态,认知结构中的认知模块就是一般性的;如果机体处于无利害状态,认知模块就是审美的。这一机体状态就像一个开关,控制着认知模块不同组成结构、不同性质、不同作用的转化,归根结底起到开关作用的机体状态是受自然规律支配的。自然规律支配着机体时而处于利害状态,不可审美;时而处于无利害状态,可以审美。这使得审美中的利害性与无利害性呈现出复杂的关系。
因此,意义中枢对事物利害性的判定是审美时的一个基本前提,为审美活动所必不可少,其作用相当于对审美活动的实现提供保障。人只有在得到意义中枢认可的前提下,才能运用形式知觉模式对事物形式加以直觉。意义中枢对事物利害性的判定标准非常简单,就是看它是有害还是无害。凡是判定为无害的,机体可以继续保持非利害状态,审美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一旦判定对象事物为有害,评估控制系统将立即发出警报,机体将由非利害状态转为利害状态,审美活动的前提条件被取消,知觉活动无法进入下一个环节,审美过程就此中断。因此,非利害的审美一定要得到意义中枢的认可,即被意义中枢评价为无害。
被世界中事物利害性的种类所决定,意义中枢中的利害意识也是多样而丰富的。可以有社会、文化、历史的利害性(表现为阶级性、政治性、道德性等),也可以有自然的利害性(如生态性、生命性、普遍情感性等)。所有这些种类都合为一体,共同构成审美时的利害前提。当然,利害意识中的社会文化因素表现得更为明显而突出,是目前利害价值的主要成分。相对而言,利害意识中的自然因素表现得不大突出,以至于人们感觉不到自然事物审美中的利害性问题,进而以为自然事物具有客观的审美属性。其实,人在对自然事物进行审美时,包括社会文化因素的利害意识仍然作为前提而存在。不过,大多数自然事物本来不具有社会文化型的利害性,在社会文化方面不存在有利还是有害的问题,这就相当于无害。所有现实审美关系的结成都以内隐认知模块的已然构成为前提,只有与内隐认知模块相吻合、相匹配的对象事物,才能引发现实的直觉性美感。
四、中国科学化美学与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关系
中国科学化美学的理论建构虽然与传统本体论美学的路径不同,但并不游离于美学研究的生态环境之外,并且始终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之上。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了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内在普遍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中国的科学化美学也要依循这一规律,因此是处于马克思主义体系之中的。马克思主义美学从人类的实践属性出发,提出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论点,完全符合审美的实际状况。不过,人的审美的本质力量是怎样的,这一本质力量怎样对象化,马克思并没有作出具体的阐述,这就需要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中的具体美学理论作出更细致的阐述。
从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出发,人不可能脱离历史而孤立地存在。人通过实践活动一方面创造历史,另一方面总是生活在某种历史的“结果”之中。“人的存在是有机生命所经历的前一个过程的结果。只是在这个过程的一定阶段上,人才成为人。但是一旦人已经存在,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15审美是主客体之间多种关系中的一种,人类审美的本质力量像其他本质力量一样,也必须以生命机体中的一定结构为依据。只有切实找到了审美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才能使马克思的对象化思想由哲学设想变为现实规律。认知神经美学认为,人的审美的本质力量的具体构成是以认知模块为核心的审美认知方式。认知模块和认知方式是人的生命结构的组成部分,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表现。一个事物能否被感知为美的事物,从哲学上看取决于人是否形成了相应的审美本质力量,从科学上看则在于是否形成了对这一事物加以认知的生命结构——认知模块。一切美的事物,从根本上说是客观存在的一般事物。美的事物作为事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作为美的事物,则一定要同人的审美的本质力量结成对象性关系,即同人的特定生命结构结成对象性关系。当以审美认知模块为生命结构而形成人的审美本质力量时,与这种生命结构(即审美本质力量)相对应、相匹配的事物就对象性地成为可被感受的审美事物。对客观事物而言,如果主体没有建立相应的认知模块(如没有形成有音乐感的耳朵),就不能成为这个主体的审美对象。对人而言,如果面对的事物不契合自己已有的生命结构,就不能把这个事物看成是审美对象。可以说,正是依靠着以认知模块为内容的特定生命结构,人类才形成了审美的本质力量,开始了审美的对象化活动。从而,“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16。这种感觉内化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实践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不仅可以改造客观世界,还可以改造包括观念认知的主观世界。因此,“认知模块”的形成既是主客观趋于无限统一的过程,又是感性经验不断历史化的过程。二者共同统一于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人类社会性历史实践活动。“认知模块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是审美本质力量的实际承担者、体现者。人建构了什么样的认知模块,就能同什么样的事物结成对象性的审美关系。许许多多具体的认知模块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人的整体的审美本质力量。”17只要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就会有认知模块的参与,审美活动发生与认知模块建构的关系只有在历史的辩证运动中才能准确把握,这才在真正意义上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因此,认知神经美学所做的工作实际上是从认知神经科学的角度,对马克思“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宏观概括作出具体阐释。中国的科学化美学之所以具备对纷繁复杂审美现象的阐释效力,根本原因在于始终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框架内,以科学方式把握审美认知观念的生成与重构,对人类审美的发展演变历程作出概括性总结,并在现代神经科学实证结果中不断完善。
五、中国科学化美学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建构科学化美学之时,需要澄清一下模糊认识。有一种看法认为,审美是人文性、精神性的活动,与自然科学无关,因此不能借鉴自然科学成果。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事实上,人的一切人文性、精神性活动都要建立在自然物质性的基础之上。例如,人学应该是一门具有很强人文性、精神性的学科,但如果不借鉴自然科学的成果而了解人的自然物质构成,不了解什么是基因、什么叫遗传,那就连人为什么能说话、为什么要吃饭都说不清。在对人体一无所知的懵懂状态下,人学研究不可能得到深入推进。从根本上说,没有大脑的存在,就没有精神的存在,当然也不能有人文的存在。科学研究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凡是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是有效方法,都应该加以借鉴。
运用科学方法可以看到,就审美之所以可能的客观因素来说,有这样几个重要的环节:一是事物外形同事物内在利害价值的关联;二是事物内在利害价值同人的需要及情感的关联;三是事物外形经由事物内在利害价值的中介而与情感的关联;四是由于人机体的无利害需求状态而导致的事物外形与情感的直接关联。前三个环节是审美得以形成的客观条件,第四个环节是审美主客体关系得以结成的机体条件。
上述几个条件相互关联的情形表现在主体的认知活动中,就是认知模块的形成和效能。在一般的认知方式中,即在人存有利害性实用需求时,知觉中枢附属于意义中枢,引发的情感具有利害性,不是审美情感。只有当二者相分离而由知觉中枢独立地引发情感时,情感才不具有由实用性需求得到满足而具有的利害性价值色彩,另行地具有了仅只由形式知觉带来的特定色彩,从而具有了审美性。这一原理既关系到重要的美学理论,又关系到审美和艺术实践。
自康德以来,美学界普遍认可一条重要的理论原则——审美无利害性。有些人片面理解这一原则,将它绝对化、泛化,以致形成“纯艺术论”,排斥文艺的社会价值和意识形态性。这种理论倾向的作用非常消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在有些作品中,有的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有的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过度渲染社会阴暗面;有的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把作品当作追逐利益的‘摇钱树’,当作感官刺激的‘摇头丸’……还有的热衷于所谓‘为艺术而艺术’,只写一己悲欢、杯水风波,脱离大众、脱离现实。凡此种种都警示我们,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18此外,还有一种观念从相反的方向作了片面理解,将康德的阐述与“纯艺术论”画等号,完全否定审美的无利害性。虽然这一观念强调文艺的社会价值和意识形态性,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欠缺了科学性,且不符合事实,难以让学界信服。
认知模块的形成过程表明,只有于人有利的事物才能与肯定性的愉悦情感相关联,从而形成具有肯定性的认知模块,于人有害的事物将形成否定性的认知模块。可见,对事物内在利害性价值的认定往往决定情感反应和形式知觉的性质。一般来说,凡是于人有害的事物都引起否定性情感,其外形就是丑恶的;凡是于人有利的事物都引起肯定性情感,其外形就是美的。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狼是于人有害的,由此决定了人对狼的态度是惧怕和憎恶;在形式知觉方面,狼的外形就是狰狞丑恶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认知能力的提高及生态环境的变化,如今的狼不仅不是人类的主要威胁,它本身反而成为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因素而受到人的保护。于是狼的形象开始转变,具有了正面的、积极的价值。因此,所有“美”的事物都是“好”的事物,审美性要以有利性为内在支撑。至于罂粟花这类可作为毒品原料的事物为什么也是“美”的,那是形式知觉模式类化的结果20,并不违背“美”以“善”为基础的基本原理。这表明,正像可成为美的事物都是于人有利的那样,具有审美性的艺术作品也都是具有有利性的,同时,具有健康思想内容的审美和艺术从根本上有利于人类和社会的正常发展。这是审美事物和审美的艺术作品在形成基础和功用方面的有利性。就此而言,决不能说它们是无利害性的。
而在主客体之间结成审美关系时,人的机体必须处于无急切利害性需求(包括自然性需求和精神性需求)的状态,这样才可以为审美形成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如前所述,此时认知模块所呈现的状态是“知觉中枢+(意义中枢)+情感中枢”的模式。意义中枢处于非高度兴奋的“被屏蔽”状态,不直接而显要地加入此时主体的注意之中,从而使知觉中枢与情感中枢直接相关联。这时就是无利害的,非如此不能形成审美。审美的无利害性仅只表现在这里。整合起来说,审美关系结成的前提条件和审美关系结成之后的社会效应都是有利害性的,而审美关系结成之时是无利害性的。简而言之,审美之中是无利害的,审美之前和之后是有利害的。
综上所述,包括认知神经美学在内的中国科学化的美学研究依据人类脑神经的认知机制来认识纷繁复杂的审美现象,在批判性继承传统经典美学理论的基础上建构中国本土的美学理论,向世界美学发出了中国美学自主知识话语的声音,对“美的事物从何而来”“美感从何而来”等美学基本原理问题作出了基于科学根据之上的新阐释。尽管这一理论目前还只是世界认知神经美学研究的一种论点,并且处于假说阶段,但其对审美活动内在机理的全新阐释已经克服了传统本体论美学的局限,显示出理论的有效性、可行性。迄今为止,所有的美学理论都是假说,要使假说变为确实可靠的理论,需要严谨的科学证明。中国和西方在认知神经美学研究中提出的种种假说和理论也都需要经受科学实验的论证和检验,各种论点、各个学派间需要进行相互碰撞。同时,美学的纵深发展还要面临诸多深层次的问题。例如,在审美认知活动中人文信息与神经机制是怎样无缝对接的,具有文化性质的艺术观念及审美眼光是怎样在大脑神经系统的认知结构中形成的,……如此等等。我们相信,随着科学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新思路一定会越来越多、越来越进步,对美学研究的有益影响也会越来越大、越来越深刻21。
脚注
1.李普曼.当代美学[M].邓鹏,译.北京:出版社,1986:289.
2.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4卷[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34.
3.李泽厚.从美感两重性到情本体——李泽厚美学文录[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20:284.
4.西方现代心理学兴起于19世纪,此时已开始提出心理学美学。实验美学由德国心理学家、哲学家和美学家费希纳(GustavTheoderFechner)所创立,他的《美学导论》是该派美学的奠基作,见朱立元.现代西方美学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118。20世纪上半叶,美国心理学家鲁道夫·阿恩海姆(RudolfArnheim)提出“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其代表作是《艺术与视知觉》(1954)。这是传统心理学美学的最高成就,此后就开始了认知神经美学的发展。
5.李志宏.“美是什么”命题辨伪——认知美学初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2):1-6,93.
6.:anexplorationofartandthebrain[M].Oxford:OxfordUniversity,1999.
7.李志宏.认知神经美学[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20.
8.此时西方神经美学的代表性著作在中国翻译出版的主要有:查特吉.审美的脑:从演化角度阐释人类对美与艺术的追求[M].林旭文,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泽基.大脑的辉煌与悲怆:对于爱情、创造力以及人类幸福的求索[M].孟凡君,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9.中国学者发表在AHCI刊物上的文章见LIZH,WANGYH,:acorestructure[J].Thejournalofaestheticeducation,2018(2):71-80.
10.康德.判断力批判:注释本[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40.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1.
12.黄秉宪.脑的高级功能与神经网络[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119-126.
13.康德.判断力批判:注释本[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35.
14.黄秉宪.脑的高级功能与神经网络[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209.
1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545.
1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91.
17.李志宏,卢言.论人类审美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认知神经美学视域下的新阐释[J].江海学刊,2019(5):220-226.
18.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2015-10-15(2).
19.康德.判断力批判:注释本[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74.
20.李志宏.认知神经美学[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20:143.
21.李志宏,李伟.认知神经美学:一个新兴的学派[J].上海文化,2019(4):20-26.
ScientificConstructionandInterpretationofChineseNativeAestheticDiscourseZhaoYao,LiZhihong(JilinUniversity,Changchun130012,China)
Abstract:ThescientificaestheticresearchinChinahasformedthenativediscourseofChineseaestheticsandmadeanewinterpretationoftheinternalmechanismofaestheticactivities,whichisdifferentfromthetraditionalontologicalaestheticsintheWest:thereisanaturalconnectionbetweentheappearanceofobjectandtheobjectitselfaswellasitsintrinsicvalue,nasfollows:theperceptionoftheappearanceofobjectconstitutestheperceptioncenter,theunderstandingoftheintrinsicvalueofobjectconstitutesthemeaningcenter,andtheemotionalresponsetotheobjectconstitutestheemotionalcenter;whenapersonperceivesanobject,thesethreecentersareimmediatelyactiva,peoplecanintuitivelyarousethecognitionande,,themeaningcenterisnothighlyactivated,buttheperceptualcenterandtheemotionalcentercanstillbehighlyactivatedandthusformadirectcorrelationbetweenthetwo,,theemotionisnower,thistheoryisaconcreteexpressionofhumanessentialpowerintheaestheticlifestructure,anditcaneffectivelymakeascientificanalysisofpracticalandtheoreticalissuessuchasutilitarianismandnon-utilitarianismofImmanuelKant'saesthetictheoryandliterature.
Keywords:Chinesenativeaestheticdiscourse;scientificaesthetics;cognitiveapproach;cognitiveneuroaesthetics
引用本文:赵耀,李志宏.中国美学本土话语的科学化建构和阐释[J].学术论坛,2024,47(03):66-76.
作者简介:赵耀,吉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李志宏,吉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信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的神经美学问题研究及启示”(21YJA751012)